北京有哪些治白癜风的医院 http://disease.39.net/yldt/bjzkbdfyy/ 扫黑除恶
为进一步提升黑恶犯罪案件审判质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长葛市人民法院积极落实长葛市扫黑办要求和上级法院的批示精神,在“案件攻坚月”强力推进“案件清结”,为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涉黑恶案件的宣判按下“清除键”。
近日,该院对尚某某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尚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该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尚某某及其父亲尚某屯(已死亡)利用其家族势力,纠集多人在长葛市大周镇尚庄村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逐渐形成以尚某某、尚某屯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尚某某在该团伙中系主要纠集者。该团伙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干扰和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多次借故随意殴打其他村民,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尚某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尚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此外,被告人尚某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在扫黑除恶“案件攻坚月”活动期间,长葛市法院以“案件清结”为总抓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节奏,不断提升审判效率,强力推进“案件清结”,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完
策划:吕玉峰
文:贾配婷图:网络
原标题:《扫黑▏长葛: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又一恶势力团伙成员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