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殷康焕郑迎莹)近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表彰-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许昌市司法局、鄢陵县大马镇人民政府、长葛市增福镇人民政府和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的乔木等3个单位、1名个人榜上有名。
据悉,“七五”普法期间,许昌市司法局每年高质量组织“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和民法典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百万青年学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并牵头在全市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以“法律九进”为载体,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累计向群众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50万余册、法治宣传品9万余份。
大马镇地处鄢陵县中南部,年以来,镇政府坚持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全面推进“法治大马”建设,连续3年被评为市级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任营、朱庄、屈岗、义女等6个社区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增福镇位于长葛市区北2公里处,镇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法治、德治两手抓、两促进。年,该镇申店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的乔木负责主笔起草该市市场监管系统年度普法工作方案,年以来,该局对各类行政相对人开展普法教育和各类培训共2.1万人次,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3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