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记者马燕洁徐海峰)近日,东区一家小区物业与社区通知业主限期清理入户门前、楼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摆放的物品和杂物,逾期视为无主废弃物品予以清理。在自行清理过程中,有业主对自家门口不允许摆放鞋柜、鞋架有异议,觉得不近人情,门口放鞋柜既不妨碍他人,也是在自己的公摊面积范围内。记者做了走访调查,居民们各抒己见,您认为家门口可以摆放私人物品吗?
记者探访
有住户在门口放两只鞋架及杂物
“4月初,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上门发了一张通知,并口头告知,业主自行将门口鞋架清理,不准放在门外。”东区一小区的业主杨先生表示,入住该小区近10年,他所住单元是一梯两户,电梯出来与邻居家门口有一块属于公摊面积的过道,过道面积大,多年前他家就在门口靠墙位置放了简易鞋架。对门邻居家放的是鞋柜,两家放的鞋架与鞋柜并没有妨碍通行,彼此也没有意见。杨先生认为,门口不准放鞋架或鞋柜侵犯了业主的权益,因为家门口属于公摊面积,这里也是业主花钱买的,难道业主没有摆放物品的权利?
为了方便和节省空间,鞋架或鞋柜是每个家庭的生活必须品,记者走访了多家新老小区,发现家门口放鞋架或鞋柜的现象较为普遍,多家住户家门口有摞得很高的鞋盒,基本一户门口一只鞋架或鞋柜。
在杨先生所住小区里,记者探访时看到,多单元楼上下住户门口已经清理得干干净净,没有鞋架等其他物品,多数居民们表示理解并支持工作,但有个别居民认为鞋架收回家,不方便了。“没人要的杂物是物业清理的,鞋架、鞋柜基本都是业主自己搬回家放着了。”该小区多位业主表示,这么多年了还是头一次看到楼道上下如此清爽。
在东区几家没有电梯的老小区,居民上下都靠走楼梯,楼梯旁的通道即使狭窄,也有居民放鞋架或不用的物件,儿童推车、柜子、盆……各种杂物都有。在江阳中路上的一老小区内,记者随机进入一栋楼,6层楼,多层住户门前都有鞋架,由于空间有限,靠近楼梯旁的住户放鞋架后,居民上下楼梯拐弯都受影响。
记者走访南区、西区几家新小区时看到了同样的情况,京华城路上的两家小区内,一梯两户出来的公共过道空间较大,家门口放鞋架和鞋柜很常见,有的住户家门口不仅有鞋架还有鞋柜,甚至住户门口放多只鞋架。有的鞋架、鞋柜挡了半边楼道口,有的鞋子直接放在楼梯上,有的鞋架挡住了消防栓、送风口等消防设施。除了门口地面摆放各种物品,一些住户连门外的墙面都利用了起来,墙面贴了挂钩,雨衣、拖把、扫帚、手提袋等物件都挂了上去。
业主观点
生活需要也易引发各种矛盾
在走访中,不少业主认为,家门口是业主共有的公摊面积,每个业主都有权合理利用,也有业主认为门口放置杂物尤其是鞋架容易引发邻里矛盾,还有业主认为门口属于公共通道,鞋架是私人物品,什么都不应该放。
“我家对门住户鞋架上的鞋子每天散发臭味。”住万豪西花苑的林女士告诉记者,除了难以忍受的臭味,邻居家的鞋架摆放位置都快到自家家门口来了,为此交涉过,但是对方依旧我行我素,她认为门口放鞋架可以理解,但是过度占用公共空间就是不文明行为。
家住新城花园的方先生表示,他家房子面积本来就不大,在门口放一只鞋柜,平时进出穿脱鞋也方便,生活需要,也不影响邻居进出,他认为门口放鞋柜或鞋架应当给予人性化管理。
“我们家楼上下都有业主放鞋柜和鞋架,有的住户放的杂物太多,看起来影响整洁美观。”家住阳光美第的秦女士告诉记者,虽说门口放鞋架、鞋柜给生活带来方便,公摊面积大家都出了钱,但不能一家说了算,有的住户将家门口通道视为私人空间,认为平时没有人来往,属于合理利用空间,但是放其他杂物,就会导致消防和安全隐患,应当整治。
家住东花园的居民侯女士认为,每位住户应当遵循文明准则,鞋架本来就是私人物品,应当放在自家里而不是占用公共空间,将脏旧鞋子放在公共通道上属于不文明行为。
管理部门
一个小区门口杂物清了15车
“这个小区只有几栋楼就清了15车杂物。”东花园社区党总支书记方正平告诉记者,本月初,社区联合多部门对辖区内的小区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其中一个小区就是反映人杨先生所住的小区,近20人花了一天时间才清理完所有居民家门口的杂物,而这次整治,提前多天就通知了居民自行清理,但是一些居民并没有提前整理。到了整治时,挨家挨户上门劝说,对业主不处理的物件进行统一清除。
方正平表示,小区优美整洁的环境需要居民共同来维护,尤其老小区,一些业主年龄偏大,不愿意将以前的物件丢弃,便放在楼道,这样的行为不仅给居民的出行带来了不便,同时也存在消防安全火灾隐患。为了维护小区楼道整洁,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社区联合小区物业及城管对小区楼道内违规堆放的杂物,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一个小区清理出杂物约15车,其中包含了门口的废旧家具、坏花盆和鞋柜等。
“鞋柜会成为堵塞通道的障碍物。”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葛军民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楼道内不允许堆放任何杂物,包含鞋柜、鞋架。不少物业会接到有关业主门口放鞋架等物件的投诉,比如居民反映夏天鞋架气味大,占用公共通道等,希望协调,只是物业在日常管理中苦口婆心的口头劝说效果并不明显,对于书面通知,一些业主也会不执行,物业没有强制执行权,涉及邻里矛盾工作难协调,唯有联合多部门统一整治。公共通道虽属于公摊面积,但并不等于在谁家门口就属谁家私有,放置私有物品虽方便了自家,但如果业主们都这样做,公共通道就会被各家物品占据。一旦发生火灾,难搬动体积较大的鞋柜等杂物就会影响救援时间。
消防案例
案例1
门口堆杂物引发火灾当事人被罚款
年2月24日16点30分左右,扬州汤汪花园某住户门口堆放的杂物不慎发生火灾,当地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消防员到达现场后看到,该楼道内堆放有很多杂物,甚至有电动车横停在楼道内。起火的居民家门口堆放的杂物已经完全烧焦,墙体也被熏黑,消防人员立即对起火部位进行了处理。
消防员走访该楼栋发现,不少住户均将杂物堆放在家门口楼道内。消防员随即联合物业,劝导居民将杂物整理干净,并要求物业对住户门前进行逐一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二款规定,消防员给予住户罚款处罚。
案例2
楼道内停电动车引发火灾多人被困
年3月31日21时50分许,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窦庄新村楼道内电动车起火,火灾致多人被困现场。当地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小区着火楼栋的楼梯间内停放了四辆电动车,电动车车身被大火覆盖,并伴随啪啪的声响,大火产生的浓烟弥漫在楼道内,难以散去。消防人员立即出动水枪对火势进行打击,10分钟左右,火势得到控制,随后消防人员佩戴空气呼吸器进入楼道内,对被困人员进行疏散。经现场初步勘察,起火建筑为砖混结构楼房,起火部位为楼道,主要燃烧物为电瓶车,现场无人员伤亡。据现场了解,该小区很多楼道内有乱停电动车等现象,此次火灾可能与之有关。
消防提醒
可燃物千万不要堆在门口和楼道
“居民楼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需要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消防部门表示,楼道堆放的杂物多为木制品、棉织品、纸制品等等,都是可燃物,一些鞋柜属于木制或藤条编制的,遇到明火更容易引发火灾。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是楼内住户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部分住户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影响了居民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当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时候,将严重影响他人逃生。消防部门温馨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要将杂物、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在家门口、楼道内,以免必要时影响群众逃生。
律师说法
楼道堆放物品,或触犯《消防法》和《物权法》
根据相关法规,公摊面积是指住宅楼内为住户出入方便、正常交往及保障生活所设置的公共走廊、楼梯、电梯间、水箱间等所占面积的总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户摊得面积的具体部位,且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其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
楼道堆放私人物品,不仅影响住户通行,有碍于邻里之间和谐相处,而且杂物极易成为火灾的发源地,一旦发生火灾,楼道是唯一的逃生通道。楼道堆积杂物可能触及哪些法律法规?
“楼道堆放物品,或触犯《消防法》和《物权法》。”江苏仁方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中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楼道里是不可以放鞋架的!”王伟表示,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区这些不文明行为,你身边有吗?
在小区里生活,除了门口放鞋架容易引发邻里矛盾,还有多种不文明行为会侵犯到广大业主的权益,这些不文明行为,你有没有遇到过?
一、车辆乱停乱放
二、楼道乱堆杂物
三、违章搭建
四、噪音扰民
五、私拉电线
六、电梯里抽烟、吐痰
七、宠物不拴绳
八、高空抛物
九、楼道“牛皮癣”
十、单元门被破坏
十一、公共绿地种菜
十二、各种杂物占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