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伟峰
年2月1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司法部、民政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情况的通报》,决定保留个村(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其中河南省个村(社区)榜上有名,包括许昌市的11个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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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上榜的11个村(社区)分别是长葛市后河镇小辛庄村、禹州市磨街乡磨街村、长葛市坡胡镇水磨河村、襄城县城关镇东关社区、鄢陵县柏梁镇姚家村、鄢陵县安陵镇南街社区、禹州市颍川街道东关社区、长葛市长社路街道刘麻申社区、建安区新元街道镜湖社区、禹州市钧台街道三里社区、长葛市增福镇申店社区等。
据悉,自年起,司法部、民政部在全国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共命名了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于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强化动态管理,切实提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司法部、民政部每两年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一次复核。通报指出,经过认真审核,决定保留个村(社区)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下一步,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依法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乡村振兴。”许昌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许昌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杨伟峰)
(原载于年2月10日“许昌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