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补贴农机购置户。没想到,这些农机补贴资金却成了不法厂商和腐败分子的香饽饽,所提供的农机产品专坑农民,诸如质量不合格、大马拉小车等问题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农业生产。
图17.20水灾后耕地状况图
近期,河南省长葛市古桥镇7.20暴雨后(图1为暴雨后耕地状况),为弥补损失,一受灾村民李大哥为抢种小麦所购买耕地用的履帯拖拉机C,却频繁出现故障,造成耽误农时、延误耕种的重大损失。生产方中国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大拖公司及其代理商洛阳宏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却以洪水浸泡后的土地太软、不合适本产品耕种为由敷衍塞责、推脱责任,引发了广大劳动人民以及热心网友议论不断。
图2拖拉机拖到洛阳
12月28日,千盼万急终于等到了处理方案,李大哥将反复维修仍无法工作的拖拉机装上货车送到经销商门口(图2),本想心平气和的把事情解决,对方却一见面就让签霸王条款,要想退车先签协议,否则谁也不管拖回家歇着。
图3对方拟让李大哥签署的协议
李大哥对于这份协议书实在不敢恭维:宏凯机械(一拖代理商)只退拖拉机的车价且运费自理,并拒绝受理其他任何诉求。若李大哥不服借此宣扬不公,将会承受五万元赔偿以及相关责任,这不明摆着欺负老实人?李大哥现在怀疑这台车是怎么进入国家农机补贴目录的。希望谓之虚妄,正与绝望相同,现在李大哥对田地里小麦的产值已经不抱任何幻想,本来受7.20水灾小麦已经睌插了,才买的拖拉机,又无法使用,致小麦又晚播了二十多天,现在看小麦,减产已定型,洪灾都冲不垮的意志被新购置却无法使用的拖拉机彻底破防,面对不公协议书更是无可奈何,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年度调整申报基本条件》的通知中,提高了企业申报门槛,公布了产品的基本条件以及相关内容和要求。明确了“产品资质”的规定,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的资质。在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或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机构的报告中,不存在没有及时有效处理的质量投诉案件。证书鉴定内容应包括生产条件审查、性能试验与安全检查、适用性和可靠性试验、使用说明书和“三包”凭证审查、用户调查。申报须提供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说明材料。内容包括结构、原理、性能、材料等方面与同类产品相比所具有的优势等。长期以来,农机行业存在各种损害农民利益的漏洞,只有从源头上建立了损害涉农利益的问责机制,强化监管手段,才能确保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期望相关部门予以重视,媒体也会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