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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8/22 20:45:00

  
  一个月前,河南长葛市民张先生在医院复印妹妹病历时,院方工作人员突然将其中的几页病历撕得粉碎。近日,该院副院长侯志强面对记者采访时解释说,病历不是谁都能复印的,张先生没有任何东西证明他是她哥。(1月31日中国新闻网)

  
  本不复杂的事情,医院“撕毁患者病历”这一荒诞举动,令人滋生诸多疑问。

  
  理应看到,医院治疗患者全过程的诊疗记录,也是裁定医患纠纷的一个重要参考,本就该严格保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都对患者病历有明确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篡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但医院却将如此重要的资料直接撕毁,如果说此中没有任何隐情,恐怕很难令人信服。

  
  再者来说,即使如院方所言,撕毁病历是因为患者家属试图抢走病理记录,并且这些试图“抢病历”的人未提供任何亲属证明材料,医院不是得以才撕毁了病历。但是,只要我们仔细分析,医院的说辞其实有很多漏洞。

  
  首先,医院作为病历的直接出具者和管理者,任何人要复印病历必须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这是前提,也是规定。“抢病历”的人能直接找到想要的病历,而且能动手去“抢”,本就说明了很多问题,更何况所谓的“抢病历”事件还是发生在病历已经复印一半的时候,医院方不拿出监控视频加以印证,恐怕很难自圆其说。

  
  其次,虽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确实有“客观病历可以复印,主观病历不能复印”的相关条款,但是,提供复印医院自己,也就是说,医院复印什么,患者或患者家属就只能拿到什么,又怎么会发生复印“主观病历”的事情,医院加以说明。

  
  此外,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的相关规定,倘若真发生医疗纠纷,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医院方口中的“主观病历”,也应“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医院所干的直接撕毁。

  
  还有一点同样可疑,按医院的说辞,患者系猝死,但院方并未查清原因、未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就草率将逝者送入太平间,这本身就等同于自己给自己挖坑,在当前医患关系颇为紧张的前提下,医院的着急举动很难不令人胡思乱想。

  
  尽管院方表示,“纸质病历被撕掉了,但电脑上还有,不影响病历的完整性,相关部门可以随时查看。”但这些病历是否会被删改、是否确系一手资料,在医院撕毁病历的那刻,就已经是个问号。或许只有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查明真相之后,才能给患者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也才能给公众一个信服的解释。

  
  文/陆仁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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