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假期即将到来,网吧、KTV等文娱场所即将迎来大批消费者,这些文娱场所消防设施是否到位?防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相关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对我市网吧、KTV等文娱场所进行突击检查。
东城网吧:上网者不戴口罩还吸烟,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立案处罚
“闻到没,烟味儿这么重!”刚走进金桥办辖区内的东城网吧,一股烟味扑面而来。执法人员随即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吧台负责人要对网吧进行检查。
网吧两间屋子里装有40余台电脑,16名消费者正在上网,其中有2名正“吞云吐雾”,几个托盘中有烟头,整个网吧弥漫着刺鼻的烟味儿。
“一共6个应急灯,2个都无法使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宣传板一共6张,现在墙上只有2张。”
“大部分消费者未按照防疫规定佩戴口罩。”
“网吧存在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现象。”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一一将违规行为指出、记录,并告知吧台负责人。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等规定。”执法人员将条例明确告知吧台负责人。
“顾客就是上帝,人家来上网,想吸烟俺也管不住呀,要不让国家把烟厂都关了吧。”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吧台负责人“口出狂言”。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面对吧台负责人的辩解,执法人员对条例进行补充。
“网吧是人员密集场所,在网吧吸烟不仅严重危害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还会给消防安全带来隐患,同时也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形象。”执法人员对吧台负责人进行规劝,“条例为什么这样规定?作为网吧的负责人,你有责任、有义务对抽烟的消费者进行劝导、制止。”
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对网吧违规项进行拍照取证,并让吧台负责人对“现场检查笔录”进行签字确认。随后会递交公安机关,并由公安机关对该网吧进行处罚。
水星网咖:把细节做到位,争取打造成行业模范
“是来上网的吗?先在这边儿测体温、消毒,然后登记。”在长社办辖区内的水星网咖,一进门,执法人员就被拦住进行消毒、测体温。
在出示执法证件后,水星网咖负责人领着执法人员开始进行检查。
“咱这边儿一楼是KTV,三楼是网咖,为了方便消费者,我们就把登记台放到了一楼大厅门口,无论消费者是来唱歌还是上网,统一需要测体温、消毒。”负责人向执法人员介绍。
随后,执法人员对一楼KTV和三楼网咖的经营资质、安全制度、消防设施、体温检测、网吧实名登记、宣传氛围等进行了全面检查。
在三楼水星网咖,为了墙面美观,消防栓箱被墙纸隐藏,不容易被发现。
“好看是好看,可一旦出现突发状况,这个消防栓箱可能就只是个摆设,抓紧时间整改,把消防栓箱凸显出来,前边这台电脑也尽量调整一下位置,不能影响消防栓箱使用。”执法人员叮嘱网咖负责人,让其尽快整改。
“总体来看,水星网咖符合规定,禁烟标语、禁言劝导员都有,但还有些细节存在问题,抓紧时间进行整改,把网咖打造成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中的模范。”检查结束后,执法队员强调,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责任,主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保障文娱场所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