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上午,我市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活动全面启动。启动仪式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孙宗慧主持,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长葛分局局长、环保攻坚办副主任刘玉现,公安局民辅警等20余人参加。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包含各镇执法人员)余人,执法车辆40余辆,以禁燃禁放区域为重点,集中开展执法巡查,确保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有序开展。宣传车将走遍我市各镇(办事处)、村(社区),在每个辖区、镇(办事处),将我市全域禁燃禁放的要求与决心传达至每名群众。
即日起,市公安局将严厉打击整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深入排查乡村各类经营门店、集贸市场、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废弃仓库、封闭式院落以及原烟花爆竹仓库等可能出现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严防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回流和流入;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制造、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追根溯源,查清黑火药、烟火药等来源和产品销售渠道。
上午9点,40余辆执法车同时出发,分成两条线路进行集中禁燃禁放宣传。
与此同时,各镇(办)组织人员深入小区、集贸市场、商铺等场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内容和意义,提高公众对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知晓率,充分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环境,为全面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临近春节,我市将持续实施全区域、全时段禁止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春节前将组织治安、交警、禁毒、派出所积极开展路面排查整治活动,对全市门面、超市、商场等重点场所进行不间断地明察暗访。”孙宗慧说。
相关链接:根据《长葛市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市民发现在禁放区内有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可拨打举报,查证属实,第一举报人可获得-元奖励,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保密。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开展移风易俗,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长葛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