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恶扬善弘扬正气
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收官之年。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葛市法院紧紧围绕专项斗争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依法惩治了一批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的黑恶势力,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生活秩序,提升了民众的社会安全感。我院将陆续推出涉黑涉恶典型案例,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黑恶势力被扫除!
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一)
李某见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案
●关键词:家族黑恶势力、村干部违法犯罪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长葛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见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基本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见、李某顺、李某杰、石某某于年至年期间,多次在长葛市古桥镇某村实施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勒索或骗取他人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李某见作为该村的村支书、李某顺作为该村的村主任、石某某作为某村的村书记、不但没有带头遵纪守法,谦让邻里,反而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李某见、李某杰、石某某三兄弟与被告人李某顺多次实施犯罪,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见为首的家族黑恶势力,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见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李某顺,李某杰,石某某等人为主要成员的相对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导致群众怨声载道,扰乱了当地的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裁判结果
年12月17日,长葛市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某见有期徒刑六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对其他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判处四年零十一个月至三年零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宣判后,被告人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许昌中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终审裁定。
典型意义
该案是发生在乡村基层的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被告人因为亲情关系或友情关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不问是非,将原本可以大而化小的矛盾纠纷升级为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家族黑恶势力和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团伙利用村干部身份横行乡里,侵犯基层群众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长葛法院本着依法从严惩处的精神,对涉案恶势力成员从严惩处,体现了司法机关打击基层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净化社会风气,服务保障当地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黑社会、恶势力
作为和谐社会的巨大毒瘤
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带来了危害
更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
长葛法院将持续巩固扫黑除恶的成果
让专项斗争的效果
在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的道路上一直延伸下去
文:刘中锁、张雪珂
编辑:张雪珂
原标题:《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河南长葛:“村霸”干部、家族黑恶势力横行乡里,终覆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