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商公司: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对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整体推进要求,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方便我市采购人日常零星采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目前我市政府采购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四批网上商城本地电商。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征集电商程序
本次征集入驻不设比例,经审核符合网上商城入住条件的电商,报河南省财政厅通过数据对接后,按照“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价格优惠、服务到位”的原则,参与我市采购人日常零星采购网上交易活动。
二、征集电商范围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目录》(附件1)内计算机设备、软件产品、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56个品目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鼓励采购品目目录》(附件2)内计算机设备配件、办公耗材、办公用品等90个品目的供应商。
三、入驻电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次电商征集为承诺注册制,需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的;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它条件
1.本次入住电商注册地应为许昌市;
2.具有独立的网上商城平台或第三方网上商城的使用权。具有第三方网上商城使用权时,需提供网上商城的具体信息,并且由商城主体书面承诺入围商可使用商城并按要求进行数据对接;
3.具有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且有ICP许可备案。提供网上商城的名称、域名及其标识;
4.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能提供许昌市域内的快速供货、优质服务;
5.入围电商应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注册及认证,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事项;
6.电商入围后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行系统对接,通过数据接口及时进行商品信息推送,推送的商品不能无货可供;
7.电商推送商品为电商自营商品,即有生产制造厂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原厂授权文件)授权销售的授权函;
8.网上商城的商品为原厂原装,全新正品,符合国家“三包”政策,支持货到7天无条件退换货;
9.出现产品或售后服务问题的,入围电商须在服务承诺及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产品厂商推诿质量、服务责任时,入围电商须承担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10.本次电商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应征,且入围后不得转征。
(三)价格条件
1.自有网上商城(或服务许昌市域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上架的产品报价,应不高于同期上架产品官方网站(或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展示的同种产品价格,同时协助建设政府采购产品价格库;
2.入围电商在网上商城平台交易须出具正规发票;如入围电商无法开具发票时,由其指定发票开具单位,发票开具单位与入围商应具有母子关系;
3.资金支付方式符合财政国库支付的有关规定,接受公务卡、转账、银行支票等支付方式,支持45天账期日。
四、申请文件递交
申请入驻网上商城的电商请按照《许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商入围申请资料》(附件3)的格式和要求,在征集截止时间前递交申请资料(含电子版)。
五、入驻审核
(一)符合网上商城入驻条件的电商,注册地在市辖区、魏都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的,将纸质申请资料报送至许昌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符合网上商城入驻条件的电商,注册地在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建安区的,将纸质申请资料报送至当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报对应邮箱;
(三)许昌市财政局将对所有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服务许昌市域的拟入驻电商将在许昌市政采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后,将无异议的电商报河南省财政厅进行数据对接,能按照河南省财政厅要求完成实现平台对接的,将最终成为服务许昌市域的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商。
六、申请文件递交相关事项
(一)递交数量及要求:纸质申请资料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纸质申请资料需装订成册,按要求报送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对应邮箱。
(三)征集递交时间:年7月1日—年9月30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四)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注册入库的电商,不必重复注册。
本文转之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如需了解更多政采信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