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金桥路中心派出所接到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
一名网上在逃人员
可能在该辖区一网吧内活动。
“逃犯”网吧上网,公安民警火速布控
接到指令后,
金桥路中心派出所办案民警
火速研判案情,
组织开展抓捕工作。
图片来源于网络。
由于对嫌疑人情况了解有限,
无法判断是否为暴力嫌疑人,
派出所多名民警
带好装备火速前往网吧。
到达嫌疑人所在网吧后,
民警对网吧进行锁定布控,
迅速定位确定疑似逃犯。
“嫌疑人是一名年轻人,
当时我们先让他出示身份证,
与指挥中心提供的信息进行核查,
确定就是这个人。”办案民警说。
图片来源于网络。
戴上手铐后,
民警对该嫌疑人进行现场盘问:
“知不知道为啥找你?最近做过啥事?”
“我不知道。”
交谈过程中,该男子说话闪烁其词。
先是不讲其真实姓名,
又说来长葛是找朋友玩,
对民警提出的问题均未正面回答。
民警遂将该男子带回所内进一步调查。
“逃犯”将自己“伪装”成受害人:“我只是想贷款。”
调查过程中,
该男子多次以各种理由
推脱正面回答民警的提问,
试图假装意识不清逃避调查。
民警再次查询相关信息,
发现该嫌疑人于去年12月
牵扯一起涉案金额30余万元的诈骗案件。
被外地警方列为网上逃犯。
在民警的一再教育劝说及警告下,
该男子承认
“自己好像牵扯到一起刑事案件中”,
但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矢口否认。
“年前,我想在网上贷款,
网贷公司说刷一下流水就行了,
我就把自己的银行卡给网贷公司的人了。”
嫌疑人捏造歪曲事实
将自己“伪装”成受害人。
民警抽丝剥茧,戳破“逃犯”精心编织的“谎言”
经与原办案单位联系,
民警初步确认此人就是
在逃人员关某某。
但受疫情影响,
原办案单位人员无法亲自赶赴我市,
遂委托金桥路中心派出所民警
异地对关某某进行讯问。
执法办案区内,经民警不懈努力,
在事实证据面前,
该男子不得不如实交代了
其犯罪事实及其在逃“心路历程”。
据了解,
该嫌疑人在外地打工时
结识了一名工友。
“他的工友问他想不想赚快钱,
只需要办几张银行卡刷流水,
嫌疑人答应了,
与他人一起参与了该起诈骗案件。”
办案民警介绍。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关某某的行为属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已构成刑事案件。”民警解释,
关某承认自己接触过反诈骗宣传,
但仍存侥幸心理。
却没想到,
长葛警方会在短短几小时内
戳破他精心编织的谎言、
识破他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表演”。
目前,该男子已移交办案单位。
相关链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来源:长葛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