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南方食品向股东赠予实物应做好税务工作
证监会今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南方食品向股东赠予实物问题,证监会已经责成派出机构指导上市公司进一步向市场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要求其严格执行会计记账、税务处理等相关规定,按照证监会的现金分红政策,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新闻发言人称,近日,南方食品等几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将向股东发放一定数量的实物产品。有观点认为这是上市公司实物分红。证监会立即开展核实,南方食品等几家上市公司发放实物产品,确有其事,但对象不包括全体股东,也不是按照严格持续比例来决定发放数量,相关费用也不是来源于公司税后利润。这些都不符合分红的一般特征。他强调,南方食品称发放实物是密切和股东关系,是对股东的赠予,而不是分红。该公司在信息披露中使用的也是赠送的意思。所以,证监会做了研究,赠送实物产品是回馈股东的一种方式,法律上本身没有限制。但是上市公司更应当是为投资者创造价值,让投资者获得实实在在的经济利润来回报全体股东。所以,证监会始终股东完善并真正履行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于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这是证监会一项重要政策。证监会将进一步研究完善督促落实,加大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引导力度。他还表示,对于南方食品赠予实物问题,证监会已经责成派出机构指导上市公司进一步向市场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要求其严格执行会计记账、税务处理等相关规定,按照证监会的现金分红政策,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