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海》年第2期作者-刘瑜(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
摘要
相较于“稳固时期的威权统治”,民主转型初期常常是一个政治暴力风险上升的历史阶段。尽管民主化同时蕴含暴力加剧和暴力缓解的逻辑机制,但在一个族群分裂的社会,由于民主化初期政治信任格外匮乏,其暴力加剧机制常常早于暴力缓解机制出现。
那么,为什么即使在社会分裂的国家,转型期不同国家的暴力冲突水平仍然出现明显差异?即,为什么一些国家比另一些暴力冲突水平高得多?本研究聚焦于政治宽容这个因素,以此来解释多族群社会转型暴力水平的差异。
政治宽容包括大众文化和精英意识两个维度,并强调其相辅相成性。简单而言,政治宽容水平高的地方,暴力冲突水平低,反之则否。本文以印尼为例,对核心观点进行了论证与说明。
不妨从这样一个问题切入本文的主题:迄今为止,为什么印尼在民主化过程没有爆发大规模战争?为什么转型过程中,印尼的暴力冲突经历了最初的上升之势后又出现了显著的下降?这个反事实的问题似乎有点突兀,但是分析印尼转型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条件,它又显得十分合理。首先,转型之际,印尼是个分离主义运动十分兴盛的国家——东帝汶、亚齐、西巴布亚都长期存在着分离主义运动,而这些运动都在转型之初出现高涨之势。其次,作为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印尼也不乏宗教极端主义势力,事实上转型过程中也的确恐怖袭击不断,小规模宗教暴力更是此起彼伏。再次,印尼种族冲突也很突出,历史上的排华运动如缕不绝,转型之际排华主义再次高涨,达雅族对马杜拉人的集体暴力也一度失控。最后,印尼并非一个经济发达的国家——如果说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政府往往有财力去“购买”和平,即用福利分配来吸纳反对派,印尼则缺少这样的条件。上述每一项条件都使得印尼相对和平转型的可能性大大降低,更何况其组合。要理解这一点,我们只需观察对比以下案例:在前南斯拉夫地区,转型之际的分离主义运动带来数年战火;在伊拉克、阿富汗、利比亚等国家,宗教极端主义最终发酵成大规模内战;在布隆迪、肯尼亚等地,种族冲突在民主化之初严重激化。本文试图以印尼年以来的政治转型为案例,分析民主转型进程与政治暴力冲突的关系。为什么要分析印尼?在新兴民主化国家或地区,实现和平转型的并不少见——东欧、波罗的海诸国、东亚、拉美多国都避免了大规模转型暴力。但是,转型相对和平的国家,通常社会同质性强、族群冲突历史不显著、政治世俗化、经济相对发达。在一个分离主义运动发达、穆斯林人口为主、族群冲突历史悠久、经济落后的国家,相对和平转型的概率则非常低。印尼是少数“特例”之一。
每一个特例都是宝贵的社会科学思考素材。这是因为,通过大大缩小解释性变量范围,特例为我们寻找解释某一现象的关键性变量提供了机会。即使它未必会推翻某些基于概率建立的因果相关性,它也会推翻这种因果关系的“历史必然性”,从而为我们思考政治发展的多样性与可能性提供思路。正因此,本文选择印尼作为分析“民主转型和政治暴力冲突”这个问题的窗口。对于“严重分裂社会何以实现相对和平的转型”这个问题,本文的核心观点可被称为“政治宽容”假说。具体而言,民主转型既包含着“暴力冲突加剧”,也包含着“暴力冲突缓和”的机制,对于一个社会结构严重分裂的社会。转型之初,由于政治机会大量涌现,政治参与爆炸性发展,而民主运转所需的制度构建和政治信任尚未巩固,其“冲突加剧”逻辑常常先于“冲突缓和”逻辑出现,但是,最初加剧的冲突是会不断升级走向战乱,还是会逐渐缓解走向平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政治宽容”程度——一个政治相对宽容的社会,冲突走向缓和的概率将大大提高。如何衡量政治宽容?大众宽容观念的水准和精英政治分权的意识,是“政治宽容”的两个核心构件,并且缺一不可。本文的核心观点可以用以下图解表达。
民主化缓和还是加剧暴力冲突?
民主转型是否缓和一个国家的政治暴力冲突?理论上而言,似乎应当如此。在威权社会,“打天下者坐天下”,暴力是获得和维系政权的唯一途径,反对派也往往因为参政渠道被堵塞而不得不诉诸暴力,而在民主社会,由于存在着权力和平更替的制度化渠道,人们则无需轮回性地“逐鹿中原”。所谓“计算人头而非打破人头”,被认为是民主制度的主要优势之一。然而,理想未必总是转化为现实。尽管有相当一批新兴民主国家实现和平转型,也有一批国家经历了转型战火。在族群裂痕严重的国家,和平转型的可能性尤其受到挑战。无论是前南斯拉夫地区的转型战火,还是阿拉伯之春后的动荡,都让人怀疑,特定情境下民主转型可能加剧暴力冲突,而不是缓解之。那么,二者之间关系到底如何?极端乐观主义或极端悲观主义似乎都不恰当。笔者曾就-年间个第三波国家/地区(包括部分民主化和失败民主化国家)民主转型前后暴力冲突规模的变化做出过分析,发现国内暴力冲突规模缓解的有36个,加剧的有27个,不变的有45个。也就是说,有相当一部分国家的暴力冲突水平似乎不因政体性质变化而变化,而在发生变化的国家中,暴力加剧和缓解的国家在数量上具有一定的可比性。这一结果显示,对民主转型和暴力冲突关系的任何简单化结论都存在以偏概全之嫌。相关研究也没有找到共识。就“民主与暴力冲突”的关系而言,一个常见的观点认为,中间政体比民主或威权政体更容易引发不稳定。这或许是因为深度威权政体往往能够通过高压来维持“威权稳定”,深度民主政体则能够通过政治包容来缓解冲突,而中间政体则镇压能力和包容能力都有限。Hegre等()发现民主水平与内战的发生之间存在着一个驼峰型关系,不过Gleditsch和Ruggeri()稍后发现,如果控制国家能力这个变量,民主实际上降低内战发生的风险。Fearon/Laitin()也认同驼峰型关系的存在,而Vreeland()指出上述研究中自变量和应变量存在着内生性问题。
然而,本文更感兴趣的并非民主程度作为一个静态变量对暴力冲突的影响,而是民主转型作为一个“动态过程”如何影响政治冲突,即,政体在民主维度的变化,而不是政体性质的水平,如何影响稳定。这个研究涉及到相关但不同类型的文献。同样,相关文献也没有形成共识。一方面,Snyder()试图系统推翻“民主和平论”这一观点。他认为,民主化为政治精英提供了政治动员的机会,而机会主义政治家往往沿着社会裂痕进行动员,导致扩大社会裂痕,因此民主化——在制度建设没有跟上时——会引发而不是缓解冲突。Mann()认为,民主会加重种族冲突,因为民主首先要求定义谁是“民”,而这个定义过程往往由于民族、种族、地域纠纷而战火纷飞。Cederman等()通过量化研究得出了一个相似的结论。将民主转型过程作为一个独立变量,而不是通过回归分析中的滞后结构,作者发现民主化初期阶段对于内战爆发有显著影响。Cerderman等()还探究了民主化过程中内战爆发的机制。他们发现,高度竞争性选举——尤其是转型后的第一次和第二次选举,会增加种族战争发生的可能性,原因在于竞争性选举所激发的族群动员和“输者耍赖”效应。另一方面,Sunde/Cervellati()发现民主化会减少国内冲突,并且这种影响是持久的。通过一个包括国家和时间固定效应的分析框架,他们发现-年间,民主化显著降低了为夺取政权而爆发内战的可能性。Cheibub/Hays()则论证,选举之所以显得经常引发暴力冲突,是因为独裁者往往在冲突即将爆发之际才允许选举发生。也就是说是冲突加剧导致了选举,而不仅仅是选举引发冲突,而很多研究没有考虑这个内生性问题。通过非洲的数据,他们发现冷战后,即使是在“制度化程度很低”的非洲,多*选举实际上显著降低了暴力冲突的可能性。
更多研究得出了更为模糊的结论。一些研究发现相比政体因素,“其他因素”对于塑造转型冲突起到更大作用,即,最大的变量不是政体性质,而是经济水平、国家能力、社会结构、地缘位置、民主类型等等。Fearon/Laitin()认为人均收入,作为国家能力的测量标准,是影响内战发生概率的最重要因素。Collier()发现民主对于内战的影响取决于经济发展的水平:在富国民主会降低冲突,但在穷国情况则相反。Goldstoneetal.()则发现民主政体的类型,而不是政体性质本身,会左右民主的后果——过于活跃的派系政治会增加不稳定。还有许多其他因素,诸如种族构成,市场化程度,不平等程度,资源依赖程度,国家能力等都被用于解释国内暴力冲突。另一类文献致力于分析分裂社会中如何控制暴力水平。这方面的文献主要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探讨正式制度设计和暴力冲突的关系。Lijphart()强调制度设计的意义——“协作式民主”(比例代表制、议会制、联邦制)比“多数式民主”(赢者通吃选举制度、总统制、单一制)更有利于暴力缓和,但这一观点也受到了一些实证研究的挑战,比如Selway/Templeman()发现“协作式民主”实际上恶化分裂社会的暴力冲突。另一种文献则分析行政分权和暴力冲突的关系。Bunte/Vinson()的研究显示分权减少族群暴力冲突,因其将武装叛乱者“引诱”到体制当中从而放下武器,而Mehler/Tull()则发现分权可能“再生产”暴力冲突,因为它鼓励反对派拿起武器从而增加自身的政治谈判筹码。
上述文献对于理解民主转型和暴力冲突的关系非常重要,而其互补性更是展示这一关系的复杂性。但既有文献也存在不足。首先,相关文献主要是基于结构性或制度性分析,一种基于重大政治主体观念和行为的“行动者视角”似乎明显缺失。即使是着力于政治主体的分析,也倾向于将其视为缺乏能动性的常量,而非具有能动性的变量。比如在Snyder的分析中,政治家普遍被假定为“机会主义的族群仇恨煽动者”,而在Mann的分析中,民众似乎普遍无法接受“多元主义”的政治前提。此类假定导致其理论很难用以解释政治人的多样性及其对政治变迁的不同影响。其次,尽管有一类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