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许昌市教育局召开会议,就落实《许昌市12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展12至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行部署。
秋季学期开学时,学校应查看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如健康码或接种凭证)。
符合接种条件但暑假不在许昌的学生,原则上要动员其返回许昌参加集中接种,确有困难无法返许接种的,应由学校登记造册,在学生返许后及时按程序补种新冠病毒疫苗。假期在外地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学生,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在返校时提供相应接种证明。01基本原则根据方案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我市12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12至17岁人群实施接种前,接种人员要充分告知监护人,确保知情、同意、自愿接种,接种时监护人或学校工作人员需全程陪同,并提供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教育部门负责统筹组织辖区内12岁以上学生群体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此次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以班级为单位集体预约就近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门诊进行接种。其他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社区负责动员组织。组织方式今年暑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暑期前初中全体学生(含原初三学生)、原高一、高二全体学生,截至9月15日未满18周岁的今年高中毕业生,由原所在学校(毕业学校)一并统筹安排组织接种。时间安排按照安排,我市12至17岁目标人群,9月15日前完成全程接种;18岁以上人群,8月底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9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
其中:8月16日—8月24日,集中开展12至17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8月25日—8月31日,集中开展18岁以上人群接种;9月7日—9月15日,集中开展12—17岁人群第二剂次接种。
须提醒广大家长注意的是,此次疫苗接种涉及人群较多,相对情况复杂,我市教育主管部门继续积极协调社区、卫健等部门开展此项工作,大家不要慌张,耐心等待,听从学校或社区安排,有序开展疫苗接种,争取健康、安全返校。
实施方案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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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许昌时刻校对丨铭初书方美编丨王锐值班总编丨赵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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