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息县
全县各初中、各位家长:我县省级示范性高中网上录取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华中师大附属息县高中统招生分数线分,分配生分数线分。
(二)息县第一高级中学统招生分数线分,分配生分数线分。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7月21日-23日到相关高中报名注册。报名具体事宜以各高中安排为准。
南阳邓州
第一批次
一高中:录取分数线分;分配生最低控制线分。年招生计划44班,人。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生。
第二批次
二高中:录取分数线分;分配生最低控制线分。
年招生计划30班,人。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生。
湍北高中:录取分数线分;分配生最低控制线分。年招生计划20班,人。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生。
第三批次
湍南高中:录取分数线分;分配生最低控制线分。年招生计划20班,人。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生。
花洲实验高中:录取分数线分;分配生最低控制线分。年招生计划24班,人。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生。
许昌
禹州市
一、禹州市高级中学统招生分数线分,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分
二、禹州市第一高级中学统招生分数线.55分,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55分
长葛市
一、长葛市一高统招生分数线.9分,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9分
二、长葛市二高统招生分数线.7分,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7分
鄢陵县
一、鄢陵一高统招生分数线分,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分
二、鄢陵二高统招生分数线分,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分
襄城县
襄城高中统招生分数线.3分,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4分
建安区
一、建安区一高统招生分数线.95分
二、建安区三高录取分数线.4分
三、建安区二高统招生分数线.7分
平顶山汝州
洛阳孟津
孟津区第一高级中学录取线分。孟津区第一中学录取线分。孟津区第一中学录取线分(第二批高收费)。孟津区第二高级中学录取线分。孟津区老城高级中学录取线分。孟津区平乐高级中学录取线分。
驻马店
市区
驻马店开发区高中:第一志愿分,非第一志愿分
驻马店育英中学:登记报名分(非录取线)
驻马店三高:分
新蔡
新蔡一高:正取生分,分配生分
新蔡二高:正取生分
明英中学高中部:正取生分
实验中学高中部:分
上蔡
上蔡一高:正取生分,分配生分
上蔡二高:正取生分,分配生分
上蔡中学:正取生分(第一志愿报考上蔡中学降10分,以上录取)
泌阳一高:正取生分,分配生分
平舆一高预估:分
正阳
周口
市区普高
周口中心城区(含淮阳区)分
太康县分
西华县分
商水县分
项城市分
沈丘县分
扶沟县分
郸城县分
项城
项城市第一高级中学(公办)
项城市第二高级中学(公办)
项城市第三高级中学(民办)
项城市正泰博文高中(民办)
各学校计划招生人数
郸城
郸城一高分
郸城二高分
郸城三高分
郸城一中分
郸城才源高中分
郸城英才学校高中部分
郸城实验高中分
郸城希望高中分
沈丘
一、统招生
根据年河南省沈丘县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在招生计划内依据志愿、计划和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三个志愿仍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当地建档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统一补录。
沈丘县各高中录取分数:
沈丘县第一高级中学
沈丘县第二高级中学
沈丘县第三高级中学
沈丘县县直高级中学
沈丘县长安高级中学
工作要求
1.根据系统设置,由市教体局统一投档。
2.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求所属普通高中及时通知学生在7月21日前报到注册,未按时报到注册的不得填报征集志愿,档案不再退回。
3.未被录取的考生档案由各县(市、区)教体局于7月22日前退回。
4.严格时间节点:
第一批次录取:7月13日
第二批次录取:7月14-15日
第三批次录取:7月16-20日
报到注册时间:7月21日前
退档时间:7月22日前
征集志愿时间:7月23-24日
补录时间:7月25-26日
二、分配生
分配生政策是国家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分配生政策在我县执行平稳有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号)和《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周教基〔〕33号文件精神,分配生比例要达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0%以上。结合我县实际,今年核定沈丘县第一高级中学分配生比例占本校招生计划的53%。
1.分配生指标分配办法
依据年各初中学校符合分配生资格人数,将沈丘县第一高级中学招生计划的53%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招生区域内所有普通初中均参与指标分配。
2.分配生资格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分配生必须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勤奋的毕业生。
(2)分配生必须是在籍生且连续三年在同一所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和转学生不能取得分配生资格)。
(3)分配生录取时仅对具有分配生资格和填报第一批第一志愿的学生有效。
(4)具备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毕业初中学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分配生录取办法
提前批志愿录取结束之后,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录取分配生。依据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指标及中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普通高中录取符合分配生条件的考生降分到全县控制分数线择优录取,指标录满为止。若降到最低控制线后参与分配生录取的学校完不成分配生指标,则该校剩余分配生指标统一收回,纳入到统招生指标中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