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高鹏
12月29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外公布了年十大危险驾驶行为,其中,导致的伤亡事故占全省伤亡事故总量中,“未按规定让行”占比最高,达到近15%,可谓“最危险”的驾驶行为。
年4月3日6时许,张某强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G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安阳市文峰区“汪流屯村”路口时,与汪某东驾驶的小型面包车、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汪某飞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孙某平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李某霞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韩某、汪某、孙某3人死亡,7人受伤,5辆车辆损坏。
年1月1日2时许,赵某春持B2驾驶证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新乡市封丘县黄河大堤李庄镇段由西向东行驶至公里+米(黄河管理部分设置限宽设施处)时,与相对方向娄某兰持B2驾驶证驾驶的重型普通货车相撞,造成赵某春及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赵某男、赵某雅3人死亡,4人受伤,车辆损坏。
年11月20日5时许,谢某松驾驶货车(安徽省阜阳市松柏物流有限公司)在淮滨县张庄乡国道梧桐村路段,逆行驶入对向车道撞到送葬出殡的行人,造成9人死亡、4人受伤。
年11月27日17时许,王某卓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三门峡市银昌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旧货市场东米处时,刹车侧滑刮撞行人致其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高某曦载王某卓驾驶该摩托车逃离事故现场,二人均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年9月19日7时许,要某军驾驶豫EZ5**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6**5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沿G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安阳县白璧镇岗上村口路段,未按红灯信号指示停车,撞向正在等信号灯的豫ES5**3号小型轿车及豫EHC**8号小型普通客车,后豫EZ5**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6**5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又冲出道路北侧护栏,撞到路旁的房屋,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3车损坏、道路护栏及房屋受损。
年7月15日21时许,刘某申(乘车人:邢某珍、董某梅、姜某丽、任某英)驾驶小型面包车,沿鹤淇大道由南向北超速行驶,至鹤淇大道与金沙江路交叉口左转弯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两车受损。
年3月17日16时许,孙某飞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开封尉氏县道永刘线县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南曹乡荣村路段时,与同向行驶的两轮电动车追尾相撞,造成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刘某丽及乘车人周某莹、周某轩3人当场死亡。
年7月22日11时许,李某营驾驶豫N60**K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ND**1挂号重型自卸货半挂车,沿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长葛市古桥镇夹岗村东路段时,与沈某荣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迎面相撞,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两车受损。
年3月9日14时许,程某强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沿许昌鄢陵县泰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东外环与泰山路交叉口路段时,未减速通过,与袁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1人死亡。
年7月4日10时许,徐某立驾驶豫CQ7**7重型半挂牵引车/豫CU**5挂重型罐式半挂车,沿锡海国道由南往北行驶至洛阳吉利区公路局清庄道班门前处,向右变更车道时与同向行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张某义死亡。
(首席编辑华丽娟编辑吉倩倩刘梦鸽)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